1、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克拉玛依居民
2、本人或代办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
1、提交填写完整的《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》。
2、提交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近照2张,规格为33×48mm。
3、交验身份证件。交验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(未满16周岁的除外),并提交复印件。
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来大陆后申请前往台湾,由暂住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。须交验本人有效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》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》、定居国外的证明,并提交复印件。
代办的,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,并提交复印件。
4、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(团队旅游的除外),并提交复印件。
5、已持有效《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》仅办理签注的,提交证件原件。
6、单位意见。
登记报备的国家工作人员申请前往台湾,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。
持国务院台办“赴台批件”的人员申请前往台湾,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。
填写表格→照相→抽号→受理→收费大厅开票→收费大厅邮政储蓄银行窗口交费→收费确认
克拉玛依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
办公地址:克拉玛依市准噶尔路93号
咨询电话:0990-6884660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冬、夏季:9:30-13:30,15:30-19:30
独山子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接待室
办公地址: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南京路9号
咨询电话:0992-3684165
工作时间:周一至周五冬、夏季:9:30-13:30,15:30-19:30
时限:15个工作日
费用:
(1)本式每证30元;卡式每证80元;
(2)一次有效签注15元/项;多次有效签注80元/项。